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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夫妻离婚后共有房产的分割要不要缴纳税金

文字:[大][中][小] 2015-06-05  浏览次数:

    夫妻离婚后,一方名下的房产转到另一方名下,那么要缴纳税金么?下面给大家介绍下。

    夫妻离婚后,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的,不需纳税。
  在办理房产分割过户前,须提供以下资料到房产所在区地税局(所)办理不征税的函件:1、减免税申请表;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 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离婚财产分割环节的法律证明文书;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其中,离婚财产分割环节的法律证明文书是指离婚证及房产分割法律证明。如房产是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的,提供已经载明房产分割事项的离婚协议书(加盖有离婚登记部门公章的);如房产分割是由法院判决的,则提供法院的有关房产分割判决书

    本文由张红星律师提供,更多内容请访问www.shattorne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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