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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

继承三步曲

文字:[大][中][小] 2014-12-13  浏览次数:

 

    第一步,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法定继承人。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即胎儿出生时如是活体的,也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第二步,确定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上不分先后。

    第三步,法定继承的份额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严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注:上述继承的顺序及份额是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才适用的。若被继承人有遗嘱,则按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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