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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婚内离婚协议的效力

文字:[大][中][小] 2015-04-01  浏览次数:

    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婚内离婚协议的效力。

    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目前,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类协议的效力未有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对此类协议的效力认定亦颇多争议。婚内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的,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原、被告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如果夫妻没有办理离婚登记而是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执行该协议的,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

    本文由张红星律师提供,更多内容请访问www.shattorne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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